转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9 09:36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局及局属单位,各委属(代管)单位,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扎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抓好项目质量,进一步为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效、适宜的继续医学教育内容,现就开展202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市级继教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市级继教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7月7日。请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及时设置本级申报时间范围,以便下级单位开展申报。
(二)2025年度市级继教项目申报工作仅开展一批次,不再开展第二批次。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遴选。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项目遴选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并将遴选结果统一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直属单位、委属(代管)单位、部队医院、委管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等直接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
(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附件1)的要求,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完成线上填写,经必要审核后上报。步骤如下:
1.使用立项账号登录“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183.230.146.12:20000/),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项目申报系统。点击“新建市级继教项目”,进入填写页面。完成项目基本信息、负责人信息、课程及教师信息等页面的填写后提交。
2.行政账号须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可选择“同意(上报)”“不通过(注明意见)”或“修改(开放修改权限)”。
(三)评审立项。市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由市卫生健康委审定并正式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一)限额申报。项目申报名额依据2024年度立项数设定,并根据单位类型和等级,确定保底名额,去年未获立项的单位限报10项,其中委管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申报名额与年检结果挂钩(详见附件4)。各单位应优先支持面向基层的“三基三严”类项目和全科、儿科、老年科等紧缺专业项目,不得超额申报。本次申报不包括中医类,中医类项目另行通知。已入选“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名师计划后备人才库”的人员可享受不受所在单位申报名额限制进行申报。
(二)基层项目。新增基层能力提升类项目,配置专用学科分类及代码,便于基层人员准确识别和选择学习。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遴选推荐此类项目不超过5项,经市卫生健康委复核通过后直接认定为市级继教项目。
(三)动态调整。2026年起,市级继教项目申报名额将根据项目执行率、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实行动态调整。对于执行率低、项目完成差的单位,核减下一年度申报名额,对于执行率高、项目完成较好的单位,适当增加申报名额。
(四)精品项目。启动市级精品继教项目评选工作,获评项目将被授予“精品项目”称号,并获相关支持。
(五)压实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资格审查,确保项目负责人准确理解申报要求,无失信或违规记录,且项目的经费收支由单位统一管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继教办:杨老师、吕老师,023—63608028
市卫生健康委:魏老师,023—6770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