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23-63851455  邮编:400020 
Copyright © 重庆市医学会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渝ICP备14003430号-1
1渝公网安备50010502003308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重庆
详情概览
>
>
>
转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知

转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8/04 13:06
浏览量

为积极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优质培训资源的需求,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2021年7月29日至9月15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备案项目: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系统及账号管理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进行填报。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单位(即各级行政用户),须按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及时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范围,以便于下一级单位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含直接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单位,下同),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

(二)根据规定,除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外,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办单位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上报,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提交专家评审。

(四)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基地项目时,须向基地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全继委办公室报送。基地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报送基地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为提高项目申办质量,申办单位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见附件2)前,须认真阅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和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如2022年拟继续举办的,项目申办单位可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

(三)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五、结果公布

全继委办公室于2021年12月底前对评审通过的2022年度项目予以公布(第一批项目),于2022年3月底前公布备案项目(第二批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并择期公布没有通过的项目及其分类汇总的原因。公布渠道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nhc.gov.cn)、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www.cma.org.cn)和“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

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须安排在2022年4月1日以后举办)。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医学会学术继教部  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邮政编码:400020;联系人:吕在明、杨 桓;联系电话:63608028;Email:1829177020@qq.com。

七、文件公布

本文件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重庆市医学会网站(http://wsjkw.cq.gov.cn/ 和www.cqma.cn)予以公布。

 

相关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