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质量 注重预防 依法处理——重庆市第十七次医疗纠纷预防与鉴定工作研讨会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

2024-01-04 14:01

12月21日-22日,重庆市第十七次医疗纠纷预防与鉴定工作会在重庆华宇温德姆至尊豪庭大酒店成功召开。会议由市医学会医学鉴定中心徐琳主任主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王世纯处长,中华医学会医鉴办李国红主任,中华医学会法律顾问、中国卫生法制杂志主编王北京教授等嘉宾莅临会议,来自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医学会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48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上,王世纯处长指出了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一是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二是推动了临床医学进步和各个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疗规范;三是推进了中国法治的建设。还强调了医疗事故预防与鉴定工作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国务院今年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更加注重医疗纠纷的预防,这对我们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医学会的鉴定范围进一步拓宽。他在讲话中要求鉴定工作人员也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做到忠于职守和履职担当,尊重法律法规,学习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使所有鉴定结论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研讨会上,中国卫生法制杂志主编王北京教授及中华医学会医鉴办李国红主任、重庆市医学会副会长傅仲学教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胡智勇副处长、重庆市医学会医学鉴定中心徐琳主任紧紧围绕“强化医疗质量,有效防范和依法公平处理医疗纠纷”这一主题,分别作了《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医疗损害的新模式》、《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医疗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及《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鉴定》专题讲座,内容丰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受与会代表的欢迎和好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患沟通办赖世平主任、重庆市中医院医务处李航处长结合多年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技巧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经验交流。

本次会议紧密结合了新时代对医疗卫生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紧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秉承了鉴定工作一贯坚持的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原则,充分发挥了“学会”这个学术交流平台应有的作用。通过本次研讨会,强化和提升了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的医疗安全及医患纠纷防范意识,为稳定广大医务人员的执业心态和工作状态起到了积极促进的作用。同时,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安全具有指导性意义,对及时发现医疗风险和医疗安全隐患,为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