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重庆市医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重庆市医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由119名理事(其中常务理事41名)组成。请各有关单位按名额分配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名额分配通知已寄出),。
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推荐
(一)推荐条件
1.必须是重庆市医学会会员(已连续两年未缴纳会员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学风好,热心学会工作,在学术上有威望的专家或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业务上有一定成绩的优秀中青年医学科技工作者。
2.代表中应涉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医技和管理等各个专业方面的专业人员;中、青年及女性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二)产生办法
1.在渝医学院士、现任中华医学会理事;重庆市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和重庆市医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为正式代表。
2.由各有关单位及各区县(自治县)在上条所列人员以外,按分配的名额推荐的会员代表为正式代表。
3.二届理事会原理事和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均为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并占本单位所分配的会员代表名额。
二、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推荐条件
1.必须是重庆市医学会会员(已连续两年未缴纳会员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2.学风好,能联系和团结广大科技人员,热心学会工作,身体健康,有一定社会活动和组织能力,并有较充足的精力和时间从事学会工作;在学术上有较高威望的医学科学专家或业务上有一定造诣的优秀中青年医学科技工作者;也包括热心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管理干部。
3.凡年高体弱、参加学会工作有一定困难,以及调离本专业者,均不再推选连任。新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连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院士除外)。
4.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涉及范围: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应涉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医技和管理等各专业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产生办法
1.各单位或地区按分配的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名额和推荐条件经民主协商推选产生的候选人应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
2.在渝中国工程院医学院士、中华医学会现任理事应优先推荐为第三届理事会正式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
三、请按要求将重庆市医学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填写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2011年11月25日前寄回重庆市医学会综合科,过时视为放弃(表格可复印)
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23楼 重庆市医学会综合科;邮编:400020;电话:63851455(传真)。
联系人:周洪建 王 伟
四、各单位推荐的会议代表、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作为重庆市医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大会正式开会通知另发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